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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捷支付服务及相关协议

快捷支付服务及相关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我公司深圳联合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与收货人、发货人的代理人是具有无船承运人、国际货运代理、国内水运代理(从事内贸订舱)资质的企业(即用箱人)就网上缴纳打单费的使用等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用箱人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用箱人与本公司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

您的点击确认表示您在开始“网上缴费”前,已详细阅读了本协议所有内容,一旦您开始网上缴费流程,即表示您充分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在接受本协议前,请您仔细雨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协议条款,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请您在您申请用箱时,请先登陆注册,申请注册时请真实合法的填写您的注册信息。但我公司对缴费的具体人员信息和身份不进行确认,对完成缴费的用户的身份的准确性和绝对真实性不做任何保证。

为了使您享有便捷的服务,您经由其他网站向本公司提交的申请即表示您同意本公司核对您所提交的全部身份信息和银行账户信息,并同意本公司将是否通过认证的结果及相关身份信息提供给该网站。本公司有权记录并保存以上程序提供给本公司的信息和本公司获取的信息,亦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您或第三方提供您的身份信息。 您应确保您在使用本服务时的任何操作均为您本人操作,同时确保您的支付行为合法、有效、未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否则因此造成我司或第三方损失的,您应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如您使用本服务进行支付的,应当在认真确认金额后输入密码进行支付。您认可和同意,输入密码即视为您确认交易和交易金额并已不可撒销地发出指令。我司有权根据您的指令委托银行或第三方从您卡中划扣资金。届时您不应以非本人意愿交易或其他任何原因要求我司退款或承担其他责任。您在对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发出指令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您承诺,我公司依照您的指令进行操作的一切风险由您承担。

您同意并认可您的支付使用记录等数据等均以我公司系统平台记录的数据为准。同时您授权我司有权查询和留存您在我司网站填写的相应信息,以便后续向您持续性地提供相应服务。您同意并授权我司依据其自身判断对涉嫌欺诈或被他人控制并用于欺诈目的的账户采取相应的措施,上述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冻结账户及资金的处理等。

本公司有权单方随时修改或变更本协议内容,并通过我公司船代系统支付平台公告变更后的协议文本,公布即行生效,无需单独通知您。本协议进行任何修改或变更后,您还继续使用我公司网上缴费服务的,即代表您已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变更后的协议内容,您如果不同意变更后的协议内容,应立即停用我公司提供的网上缴费服务。

对与本公司平台相结合的任何“链接网站”内含的任何链接,或“链接网站”的任何改变或更新,本公司均不予以负责。自“链接网站”接收的网络传播或其它形式之传送,本公司也不予以负责。

接受本协议全部的说明、条款、条件是您申请注册的先决条件。您声明并保证,您不得为任何非法或为本协议、条件及须知所禁止之目的进行注册申请。您不得以任何可能损害、使瘫痪、使过度负荷或损害其他网站或其他网站的服务或本公司或干扰他人对于缴费申请的使用等方式使用我公司服务。您不得使用由非本公司许可提供的任何方式取得或试图取得任何资料或信息。

有关免责

下列情况本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 由于您缴费操作错误将支付密码或其他信息告知他人或未保管好自己的密码或其他信息导致您的人个资料泄露。

2. 任何由于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影响、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由于第三方原因(包括不可抗力,如电信提供商方出现的故障、火灾、水灾、雷击、地震、洪水、台风、瘟疫和传染病流行、罢工、战争或暴力事件以及其他非因本公司过错而造成的信息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

3. 由于与本公司链接的其他网站(如网银等)所造成的银行账户信息泄露及由此而导致的任何法律责任。

4. 任何用户向本公司提供错误、不完整、不实信息等造成不能通过或错误通过而造成的任何其他损失概与本公司无关。

您同意,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因您与本公司签订、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我司住所地法院管辖。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已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使用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份,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未尽事宜,您需遵守我司网站上公布的消息及相关规则。